各市疾控中心、麻风病防治机构:
根据中国疾控中心麻风病控制中心《关于填报2011年度麻风病防治情况有关资料的通知》(中疾控麻病发[2011]025号文件)的要求,现将填报我省2011年度麻风病防治情况有关统计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写内容
(一)2011年度麻风病防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表1-7);
(二)麻风病防治工作调查表、麻风病流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3);
二、表格要求
所有统计报表请务必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风病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lepinfo.org/下载的统计报表电子版进行填写,并请填写人员不要修改电子表格的格式。其中,表3、表4、表5、附件3可由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对于LEPMIS系统生成的报表,LEPMIS 人口资料由“麻风中心”统一导入(资料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无需录入; LEPMIS 基本信息(包括麻防单位和麻风院村)每年录入一次(首次为新增,非首次为更新,且必须通过终审); LEPMIS 报表(要求A4 纸打印,单位盖章)和纸质报表同时上报; LEPMIS 报表格式与纸质报表格式略有差别;病历、随访表、基本信息(麻防单位和麻风院村)只有通过终审,才参与 LEPMIS报表统计;如 LEPMIS 报表与纸质报表数据相差较大,请仔细核对LEPMIS 原始资料,订正后重新统计;如 LEPMIS 报表与纸质报表数据无法一致,以纸质报表为准,仔细查明可能原因并说明,同时与省皮防所联系。
三、上报要求
请将所有统计表电子版于2012年1月5日前发电子邮件至ahpfsfl@163.com;同时请将每份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原件寄至:合肥市蜀山区岳西路64号(邮编:230031),安徽省皮肤病防治所冯丽收。联系电话:0551-5563471。
附件1:
表1:全省(直辖市、自治区)麻风病流行情况统计表
表2:全省(直辖市、自治区)麻风MDT实施情况统计表
表3:全省(直辖市、自治区)分县(市、区)麻风流行情况一览表
表4:全省(直辖市、自治区)分县(市、区)麻风流行情况统计表
表5:全省(直辖市、自治区)各级麻风病防治单位统计列表
表6:全省(直辖市、自治区)分县(市、区)麻风神经炎监测和治疗情况统计表
表7:全省(直辖市、自治区)麻风MDT药品存储量调查表
附件2:麻风病防治工作调查表
附件3:麻风病流行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