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为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做好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范围 1、各类政务信息、计划、总结、重大活动和部署。 2、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事项 二、免于公开的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机构秘密的或者公开可能导致机构泄密被泄露的; 3、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尚未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可以暂缓公开;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于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方式 我所网站 四、保密要求 拟公开的信息,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