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民政局出台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802 次   发布时间:2018-03-23 10:34:29  
 

为改善空气环境,减少噪音污染,提升城市文明,落实合肥市政府关于城区自2018年1月1日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日前,市民政局第一时间印发了《合肥市民政局实施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大力开展工作宣传,婚姻登记机关、殡仪馆、公墓等单位全面落实各项禁放工作要求,引导婚丧嫁娶活动遵守禁放规定,实现全市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无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一、强化宣传引领。一是全市民政部门窗口单位,尤其是直接为群众提供婚丧嫁娶服务的婚姻登记机关、殡仪馆、公墓等单位,在向广大市民提供服务的同时,第一时间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并在服务场所内设立固定、清晰易辨的禁放标识,以起到提示、指引作用。二是通过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发放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宣传禁燃工作,告知当事人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引导市民在婚丧嫁娶活动遵守禁放规定。

二、聚焦重点领域。一是全市殡仪馆、公墓是禁止燃放的重点单位,各单位在馆区、墓区范围内确保“两个一律”,即:一律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律不得销售烟花爆竹与封建迷信丧葬用品。二是工作关口前移。在做好主动告知的同时,在单位入口处,加强对进入馆区、墓区的人员和携带物品的管理,对违规携带的烟花爆竹、封建迷信丧葬用品,采取鲜花置换或者没收等方式,杜绝违禁物品的进入,对置换或者没收的违禁物品要及时向当地相关部门移交。

三、注重落脚基层。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要群众联系紧密的特点,全面扎实开展禁放工作。一是制定和细化宣传工作方案,实现禁放宣传覆盖社区商户、家庭,确保禁放工作深入人心。此外,在小区各出入口、车库出入口、通告栏、单元门、电梯内张贴禁放公告,劝导和制止违规燃放行为。二是提前预防。提前掌握辖区红白喜事、搬家、购车、生子、升学等易发生违规燃放行为信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违规燃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同向发力。配合公安和城管部门建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查处工作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加强对违规燃放高发区域的日常巡逻,对巡逻中发现和市民举报的违规燃放行为迅速反应、及时查处,依法作出严厉处罚。

四、做好结合文章。全市民政部门结合当下正在开展的学习十九大精神活动,将禁止燃放工作列为一项内容,细化本地禁放措施,精心组织部署,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对本系统内干部职工的工作宣传,落实工作自律要求,让广大干部职工及其家属自觉遵守禁放规定,自觉不从事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行为。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上一篇文章: 省皮防所圆满完成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

下一篇文章: 预防艾滋病有问必答

相关新闻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节约用水条例》
一图读懂 | 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
清明祭扫倡议书
依法骑行 安全文明——《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解读
奋斗精神更加昂扬
安徽省皮肤病防治所、安徽省性病防治中心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安徽协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岳西路64号 电话:0551-65565427 性病艾滋病咨询热线:0551-65582777 65563341
皖ICP备17000150号-1